惠州日報訊 (記者曾靜妍 通訊員章婷)“網絡女友”憑借著一人分飾多角的把戲,編造各種借口騙取被害人錢財42萬余元。日前,大亞灣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“戀愛交友”詐騙案。
2017年,李某入職某影業公司做網絡銷售客服,期間通過微信號與詹某互加好友,兩人相談甚歡,很快確立了戀愛關系。隨后,李某誘導詹某兩次認籌投資影視劇作,致其損失8.8萬余元,緊接著一人分飾兩角,編造“田靜母親”和“田靜”身份,以家人生病、去世、吃飯等為由向詹某借錢。
盡管兩人素未謀面,平時僅限于文字交流及少數電話、語音聊天,但面對李某的要求,詹某幾乎有求必應,累計通過微信、支付寶向李某轉賬共計423294.16元。
歸案后,李某對其虛構身份、以戀愛交友為名編造各種借口騙取錢財的事實供認不諱。經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,被告人李某采取虛構事實、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,數額巨大,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,判決被告人李某犯詐騙罪,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,并處罰金5萬元,責令退賠詐騙所得。
溫馨提醒
大亞灣區人民法院承辦法官提醒廣大市民,網絡交友要小心謹慎,仔細甄別對方真實身份,切莫輕信陌生網友的花言巧語,尤其涉及金錢往來更要提高警惕,多與身邊親友溝通,再三核實,不要輕易給對方轉賬。一旦發現被騙,要收集保存聊天記錄、轉賬記錄等證據,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。